東京申奧代表團發言成員之一,日法混血女主播美瀧川雅美以“日本拾金不昧”的社會風氣為主題,用嫻熟的法語在于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召開的國際奧委會第125屆全會現場侃侃而談,為已失利過一次的東京扳回一城,最終助日本拿下了2020年奧運會的主辦權。
瀧川雅美在其陳述中提及:“過去外國游客在日本丟失后又找回來的錢款有3000萬美元。”
事實上,瀧川雅美的發言不僅沒有言過其實,還遠遠低估了這一數據。根據日本警視廳2012年的統計數據顯示:僅2012年,日本全國撿到現金上交給警察的總額達到189億日元(約12.6億元人民幣),其中東京都地區達30億日元(約2億元人民幣)。
日本人能夠如此高風亮節拾金不昧的原因,除了國民素質普遍較高外,當然也有法律條文的約束,否則很難做到舉國上下整齊劃一如此高度的自覺性。
據日本刑法第254條規定,拾獲失物若不上交,即屬于觸犯“遺失物等橫領罪”(既冒領的意思),將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者罰款10萬日元(約6300元人民幣)。
為了點意外橫財而留下刑事案底,在日本實在是得不償失。因為一旦有了案底,這個污點便幾乎捆綁了一生的個人信用,租車、買房,求職、保險乃至婚嫁都會或多或少受到影響。
就拿銀行來說,日本的個人房屋貸款利率相當低,從0-3%不等,但凡有正當職業、身家清白的日本公民,基本都可以從銀行得到這筆低息貸款。但是,如果有了刑事案底,銀行是有理由拒絕接受個人房屋貸款申請的,畢竟銀行有選擇客戶的權利。
比較嚴苛的銀行可能就直接把這類信用度不高的客戶拉入黑名單,寬松一些的銀行或許會發放小額商業貸款給這部分“劣質”客戶,不過商業貸款的利率可就比低息房屋貸款高了好多倍了。
所以,即便撞到撿錢包這樣的狗屎運,日本人也大多不會去貪這點蠅頭小利,影響了信用度反而劃不來。
日本還專門設立了《遺失物法》,其中規定,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,必須向拾到者支付相當于遺失物實際價值的5—20%的“犒勞金”,不過一般來說,約定俗成的習慣是10%。拾到遺失物之后,拾獲者有7天的代為保管期,直白一點說就是猶豫期,如果超過7天不上交的話,一旦被警方查出來,即會被控訴“遺失物等橫領罪”。如果超過7天,但最終仍是主動上交警察的情況,則要看情節嚴重與否治罪,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情況,即便是警方找到了失主,失主也無須向拾獲者支付10%的“犒勞金”了。
同時,日本《遺失物法》還規定,拾獲者獲取的“犒勞金”必須上繳“個人所得稅”。
警察在接到拾獲者上交的錢包和其他遺失物后,會做詳細的登記,并在2個星期內在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。不論是警視廳還是電車、地鐵公司以及百貨商店等人流密集場所,均設有“遺失物認領中心”。遺失物認領中心都有一定的保管期限,如果到期遺失物還沒有人來認領的話,貴重物品則將統一移交給警察處理。非貴重物品,譬如雨傘、帽子、手帕等,電車、地鐵公司或者百貨公司則會設臨時攤點,低價處理或者舉辦義賣之類的愛心活動。
統一到警視廳的貴重遺失物,在公告發布6個月后還無人認領的話,則歸拾獲者所有。如是由城市垃圾清潔公司拾獲的貴重遺失物,則歸當地區役所(當地政府)所有,因為是區役所雇傭垃圾清潔公司進行市容清潔工作的。
總的來說,日本的《遺失物法》有獎有罰,既鐵面無私又不失人性化,從側面以法律的高度助推了國民拾金不昧的素質培養。